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工程结算管理,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,现对工程送审资料要求如下:
(1)送审部门对送审资料的完整、真实和合法性负责。资料的份数等要求详见资料签收表,审计处保留一份存档,其余资料在审计完后退还
。
(2)对于送审资料为复印件部分,送审部门均应盖章,作为资料有效性的依据。
(3)经送审部门审核的结算,审核单位、施工单位应在审核后的结算书上签名盖章确认。
(4)签证单应尽量提供相应图纸,固定总价款合同还应提供招标时施工图纸。
(5)加强竣工图的审查,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,有送审部门的审核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;若同一工程项目包给不同的专业施工单位,送审部门应组织各方施工单位,明确其完成的工作范围,并形成会议纪要。
(6)凡是拆除工程中发生的材料或设备需要回收的(不回收的需注明),应签明回收单位,并有回收单位出具回收证明,如建设单位不回收,则施工单位会同送审部门造价预算人员、主管领导鉴定、摊销、折价后交给施工单位,并在预算中扣除其价款。
(7)为了避免由于信息沟通不足,造成不必要的损失,要求对该工程甲供料情况给予说明。
(8)凡在工程招标文件或工程承包合同中未明确的主要材料设备单价,由施工单位填报“材料设备单价呈批表”,送审部门应对材料价格进行审核确认。每份审核单手续必需完备,应有预算员及单位主管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。
(9)资料整理好后装订成册。
(10)本文适用于基建工程、修缮工程。
建设项目送审资料签收表
工程名称:
施工单位送审造价 : 初审造价:
编号
|
名 称
|
份数
|
造价(元)
|
备注
|
1
|
立项审批表
|
1
|
|
复印件
|
2
|
被邀请投标单位报价书(议标工程需送)
|
|
|
复印件
|
3
|
中标通知书
|
|
|
复印件
|
4
|
施工合同
|
1
|
|
原件
|
5
|
竣工验收报告
|
1
|
|
原件
|
6
|
投标预算书(附电子盘)
|
2
|
|
原件
|
7
|
工程结算书(附电子盘)
|
2
|
|
原件
|
8
|
现场签证单
|
1
|
|
原件
|
9
|
会审记录、设计变更等
|
2
|
|
原件
|
10
|
施工图纸
|
|
|
|
11
|
竣工图纸(送审部门、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)
|
|
|
原件
|
12
|
甲供料情况说明(若无则注:无甲供料)
|
3
|
|
原件
|
13
|
主材报价单
|
1
|
|
|
14
|
|
1
|
|
|
送交人: 送交单位:
送交人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。
保证竣工结算资料一次性送至送审部门,审计部门在结算审计过程中不再接受任何经济性资料,审计处不接收施工单位直接送审资料。
送交日期: 年 月 日
接收人: 接收单位:
送审部门对结算资料审查后送至审计处
接收日期: 年 月 日
审计处接收人(并盖章):
|
|